bet5365亚洲官网 > 供求信息 > 招标信息 >
二十里铺街道付庙、段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bet5365亚洲官网 | 发布时间:2017-03-09 15:45

  招  标  公  告


  二十里铺街道付庙、段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RCCG-2017-0046


  2、工程名称:二十里铺街道付庙、段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3、包号划分:一个包: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付庙、段街污水处理站建设,包括:拟建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站2座,建成后能有效处理污水,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招 标 人: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562701199


  6、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兴家园1#楼五单元


  联 系 人:范经理 张工         联系电话:15253776387  0537-3273597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报价单位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时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并插入CA电子密钥,用“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六、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 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电话:1356270119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范经理 张工    联系电话:15253776387  0537-3273597


  济宁政府采购网:http://(登陆后查看)??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