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环函[2008]162号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湘江枯水期水质及饮水安全应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我市饮水安全紧急会议精神,以及润儿书记、湘平市长关于确保湘江枯水期水质及饮水安全的重要指示,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我市枯水期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市供水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饮水水质污染整体形势分析和基本应对方法 ——整体形势分析 今年湘江枯水期提前而至,湘江水位、流量连续走低,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而未来的一段时期又是湘江流域的少雨季节,所以其低水位和小流量的状况将要维持相当一段时间,湘江的污染有可能进一步加重,而威胁我市的饮水安全。主要污染形式表现为:
1、由于湘江水位低,过往航运船舶极易搅动江中底泥,造成镉、铅、汞、砷等重金属污染的可能性增大。
2、由于湘江水位低、流量小,且纳入了较多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故发生氨氮、COD超标的污染性增大,再加上近期气温持续偏高,有可能发生藻类污染。
——基本应对方法 当湘江长沙段水位低于26米,流量小于600M3/S时,全市环保系统自动启动本工作方案,同时报请省环保局正式启动湘江流域五市削污减排联动应急机制:
(一)防治重金属污染:当水中的镉、铅、汞任何一项指标超标5倍以上(含5倍)、砷超标2倍以上(含2倍)时,湘江全流域要采取全面的禁航措施;自来水厂要采取向水中“投碱”等紧急水质净化措施;同时对湘江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及其上游的涉重金属排污企业采取紧急停产限排措施。
第一批涉重金属停产限排企业:
1、长沙蜂巢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2、湖南三环颜料有限公司
3、5712工厂
如果重金属污染疑为上游城市工业企业排污所至,应立即报告省环保局启动长、株、潭三市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应急机制,并立即排查污染源、切断污染源,再采取投碱降解等紧急处置措施加以有效应对。同时提请市政府报告省政府紧急关停上游相关排污企业。
(二)防治氨氮、COD的污染:当发生氨氮、COD等水质污染时,视其污染程度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当水中的氨氮、COD任何一项指标超标1倍以上(含1倍)时要立即采取禁止采砂、挖沙措施,同时对第二批涉水工业排污企业采取紧急停产限排措施。
第二批停产限排涉水排污企业:
1、长沙毛巾集团
2、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
3、长沙振升铝材有限公司(芙蓉区)
4、湖南湘岳化工厂
5、长沙矿冶研究院
6、湖南金阁铝材有限公司(岳麓区)
7、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陡岭分厂
8、长沙酒厂白沙液分厂
9、长沙燕京啤酒厂(芙蓉区)
10、长沙福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长沙肉联厂)
(2)、当水中的氨氮、COD任一项指标超标3倍以上(含3倍)时,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对第三批涉水商业娱乐服务企业采取紧急停业限排措施。
第三批涉水商业娱乐服务企业名单:
1、碧涛阁洗浴广场
2、碧水蓝天温泉浴场
3、碧浪淘沙洗浴中心
4、诺亚方舟闽海金涛海浪洗浴广场
5、碧海云天洗浴休闲广场
6、大浪淘沙洗浴休闲广场
7、南国雨林洗浴广场
8、海阔浴都
二、应急工作措施 (一)启动特别水质监测机制
(1)加密饮用水源监测频次
对湘江长沙段与其支流的监测断面实行每天监测1次,并对当天监测数据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发现有水质超标或异常情况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
(2)增加水质监测的预见性和预警性 将湘江长沙段昭山断面监测点向上游前移5公里,提高水质监测预警性,一旦该段面水质出现超标或异常,能够预留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应急处置。
(3)加强专家分析力量,提高监测分析能力 邀请省内知名环保专家组成专家分析组,对每天的监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判断,为市委、市政府下一步决策段提供科学依据。
(4)在加密监测中增加镉、砷、铅、汞4项监测指标 一旦发现重金属超标,将立即报告市政府和省环保局,并启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动用全市相关部门力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严防发生饮水安全事故。
(5)建立长、株、潭三市水质监测联动机制 通过3市监测联动,可有效实现监测分析信息数据共享,以此提高我市应对水质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为我市应急处置工作预留时间。
(二)加大环境现场监管执法力度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化工厂、医院等涉水排污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对上述企业要实行每天一巡查,要实行定人定岗,对那些被依法停产、限产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实行每个执法人员定点负责一家企业,每天进行不定期巡查,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严格落实停产减排措施,对顶风违法生产的要进行顶格处罚,并报政府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对其他企业进行监管时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违法排污数量巨大的,要实行紧急停产措施。
(三)建立特别信息报送制度 责令各区、县(市)环保局加强特殊时期的信息报送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监管执法和采样监测信息,要实行每天一报,各区、县(市)环保局将信息统一报送至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汇总,如发现有水质异常或超标情况,将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湘江枯水期水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特成立长沙市环保局枯水期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黎建
副组长:周文(执行)张力鸣张新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任:周文(兼)
副主任:陈小文(电话:13808478050)
龙加洪(电话:13707315263
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业工作组
1、专家技术组:组长:张力鸣(兼),副组长:廖武林
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提供湘江枯水期污染防治及特别案列的相关技术论证和技术支持。
2、生活污染应对组
组长:陈小文(电话:13808478050)副组长:赵玲芳
负责根据湘江水质中的氨氮、COD等污染物质的不同等级,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包括协调调水工作。
3、重金属污染应对组:
组长:龙加洪(电话:13707315263)副组长:张秀影
负责应对由于湘江水位偏低,可能引起底泥中沉积的重金属污染湘江水质。
4、重点水污染源监控组;
组长:蔡贤俊(电话:13308412266)副组长:王炜
负责对全市重点水污染源实行特别监控,并根据湘江水质情况分批下达停产限排或限产限排通知,
5、综合协调组
组长:冯去非(电话:13908455303) 副组长:周斌 负责联络省环保局和上游城市环保部门,协调湘江流域污染控制的联动工作;负责本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收集与共享。
6、新闻报道组
组长:周文(兼)副组长:陈谱
负责归口收集整理各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经局领导审查后,再按照新闻发布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启动特别时期应急值班出警制度 按照特别时期应急预案,环保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取消休假,全员待命。全体执法人员分成4个组,轮流备勤,全天候待命出警;环保110值班室24小时专人值守,环保举报热线4119262、12369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一旦发现有环境突发事件将立即通知执法人员出警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
(三)实施新闻报道专项管理制度 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突发事件,一律报送市环保局宣教中心站,由宣教中心站归口整理汇总,经局领导审查后,再按照新闻发布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公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处置情况等信息,以统一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饮用水源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对我市环保系统应对枯水期湘江饮水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特别的时期,要应用特别的手段,采取特别的措施,要建立应急机制,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防发生水污染事件。凡因制度不严,措施不力,处置不当,工作懈怠,玩忽职守而造成工作失误和严重后果的,一律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抄报:省环保局,长沙市政府,市应急办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