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境内水道纵横,主要河流有莱茵河、易北河、威悉河、多瑙河、美因河,再加上星罗棋布的矿泉、温泉和湖泊,其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居世界前列。尽管如此,德国政府和民间组织仍很重视水资源保护,特别是在节约用水和净化废水方面成效比较显著。作为水利科技发达的先进国家,德国的许多经验和技术都值得中国借鉴和学习。
水资源保护
德国水资源政策有以下几项中心任务:保持德国水域的生态平衡,保证饮用水和使用水的供应,保证污水净化系统的运转,以及确保其他公益的水资源利用。即在可持续的前提下充分的利用和保护境内的水资源。为此德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运用市场调节和与邻国合作三种方式管理和保护境内的水资源。
1.依法保护和利用水资源
现在在水利管理方面适用的是2000年12月22日生效的欧洲水资源框架法(EG-Wasserrahmenrichtlinie),该法适用于10条全部位于德国或流经德国的主要河流。该法律对城镇和企业的取水、水处理、用水和废水排放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早在该法律生效前,德国就已经执行了严格的本国水资源保护法,1998年,德国的废水处理率达到了97%,在欧洲仅次于荷兰,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律严明。
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及反应堆安全部(BMU)于2004年年底对境内所有水域的情况进行了盘查,通过对水域状况的总结来评估欧洲水框架指令的效果,并将之公布于众。德国的水域现状证明,德国在水土保持方面十分成功。
2.与邻国合作共同保护水资源
德国境内许多河流湖泊是国际水体,水资源与邻国共享。要保护好水资源,实现节水,当然离不开国际合作。成立于1950年的“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就包括莱茵河流域的德国、法国、荷兰、瑞士和卢森堡。自70年代以来,该委员会针对莱茵河严重的污染状况草拟了三个国际条约,确定了向莱茵河排放污染的标准。联邦政府还和周边国家就奥德河、易北河、马斯河和多瑙河的保护进行合作。德国和邻国共享的海域也得到了国际合作的保护。
3.高效的市场调节
经济调节也是德国水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德国,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最快捷有效的措施是靠经济手段。德国政府保护水资源的主要经济手段包括:规定自来水价格、征收生态税和污水排放费,以及对私营污水处理企业减税等。比如,德国的自来水价格各地不同。定价的标准主要依据是水资源状况、水处理成本和居民消耗水量等因素。居民用水越多,水价越高。近年来,德国水价一直在上涨,与此相对应是居民用水量日益下降。
来源:德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