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金澄污水处理厂(氨氮在线监测仪、总磷在线监测仪)
2009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江苏→ 浏览帖子: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金澄污水处理厂http://www.waterchina.cn/2009/show.asp?id=8457&bd=18&topage=1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金澄污水处理厂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320507 77644509-0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金澄污水处理厂
苏州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太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u 主要在线监测仪器清单: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用途 备注 1 氨氮在线监测仪 1套 污水厂排放口NH3-N指标连续在线监测 须包含1台外置水样预处理器(自动过滤直径大于0.15mm的悬浮颗粒) 2 总磷在线监测仪 1套 污水厂排放口TP指标连续在线监测
u 主要在线监测仪器具体要求: 氨氮技术要求 项目 性能、技术要求 备注 分析方法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国标) 准确,无毒,环保,易管理,费用低 测量范围 总量程:0--300mg/L 0.1~2║2~15║15~80║80~300║ 可自动切换对应量程分析水样 测量误差 ≤±10% 测量周期 ≥25min 测量模式 间隔时间或正点时间 间隔10~9999分钟 任意可调 信号输出 4~20mA 通讯接口 RS232 显示屏 全屏触摸、实时显示仪器状态 松下原装 控制器(PLC) 抗干扰强的可编程序控制器 松下原装 样品取样 预处理装置,防止堵塞 过滤精度高达0.15mm 专业的计量系统,可调光源自动控制 试剂使用 内置冷藏杯,用于保护试剂,防止高温失效 单次测量消耗试剂少于4ml 工作电源 AC220±10V, 50±5Hz 环境温度 5~40℃ 断电保护 异常、断电数据保护并自动回复到待机状态 故障报警 仪器能自动判断故障,并报警提示 故障复位 异常后自动排出废液,恢复工作状态 远程控制 仪器所有功能均可通过远程中控控制
总磷技术要求 项目 性能 备注
分析方法 钼氨酸-分光光度法(国标) 消解方式 高温、高压、密闭 测量范围 总量程:0--50mg/L 0.1~1║1~10║10~50║ 可自动切换对应量程分析水样 测量误差 ≤±10% 零点漂移 ±2%F.S/d 测量周期 ≥25min 测量模式 间隔时间或正点时间, 间隔10~9999分钟 任意可调 信号输出 4~20mA 通讯接口 RS232 显示屏 全屏触摸、实时显示仪器状态 松下原装 控制器(PLC) 抗干扰强的可编程序控制器 松下原装 样品取样 预处理装置,防止堵塞 过滤精度高达0.15mm 专业的计量系统,可调光源自动控制 试剂使用 内置冷藏杯,用于保护试剂,防止高温失效 单次测量消耗试剂少于6ml 工作电源 AC220±10V, 50±5Hz 环境温度 5~40℃ 断电保护 异常、断电不会丢失数据 故障报警 仪器能自动判断故障,并报警提示 故障复位 异常后自动排出废液,恢复工作状态 远程控制 仪器所有功能均可通过远程中控控制
二、质量、技术等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 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具有满意的性能。设备质量保证期二年,并提供一年的药剂和运维服务。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 交货期: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7日内。
三、报价文件组成: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所投产品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5.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 6. 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或厂家二年质保书。 7. 供应商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仪器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 8. 交货日期:请注明最快交货期。 9. 报价表:投标单位(盖章)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材料(需方要求) 偏离说明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1)本公司承诺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 取消成交资格; B) 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 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四、综合说明: 1. 报价包括制作、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一年的药剂)、一年运维服务、专用工具、人工、附件、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 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 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6日11:00时前将文件送至原鑫公司。 4.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10年7月6日15:30。 5.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北区9号南楼财政局1楼会议室。 6.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7. 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过时送达报价文件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结束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一次性付清。 9. 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0.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http://www.zfcg.suzhou.gov.cn). 11. 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 12.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85182229 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邮 编: 215004 联系人:顾育红 电 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 传 真:(0512)6836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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